我雖然不像貓波是個刑事傷人犯,但破壞力也不弱。
貓波從來只傷人,未打破家中任何一件物件,我卻十分厲害,來了只一年, 就累積了十大罪行。
1. 我由動物協會帶了很多跳蝨朋友回家,跳蝨跑到貓波身上,主人替貓波洗澡時,由於用沖涼液時太重手,害得貓波頸項出現了一個五毛錢般大、脫了毛的紅印!
2. 踩爛主人由大亞灣撿回來的兩個海膽殼。
3. 踩爛水喉一個。
4. 踢爛風扇一把。
5. 咬爛兩對拖鞋、兩對半涼鞋、兩對手套。
6. 打爛SNOOPY杯一隻。
7. 踩爛主人的臉,成為刀疤小姐。
8. 抓爛床褥一張及咬爛毛公仔小勃的尾巴。
9. 撞跌觀音無數次。
10. 把包租婆全屋的牆紙抓破,與及所有紙張、廁紙。
以上罪行截至98年8月23日,續集還有:
不滿主人不換屎盆,會到處拉屎!
踩爛晾衫架一個。
主人太嘈, 我會突然打她一巴掌等等。
數之不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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