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來自動物協會,小時候個性很溫純、謙卑、膽子小,
主人甚至懷疑我在進入動物協會前被頑童欺負過。
貓波快一歲時,由於主人的雙手雙腳已到了體無原膚的地步,
於是決定為她找個小玩伴。
一九九七年的二月十四日,主人到動物協會為貓波領養一隻小貓。
在待領貓兒的房間內,當天供領養的小貓,就只有我和我的姊妹兩個,
我們住在同一個籠內,樣子一模一樣的,很清秀,而且都是短尾巴,和貓波一樣。
我的姊妹見有人進來,馬上坐到籠邊側起頭來咪咪叫,一副可愛又可憐的樣子,
很會表現自己。我卻依然呆在籠內,還吃起貓砂來。主人看到兩隻一模一樣的貓,
正猶疑選哪一隻好。
他們見我竟然傻頭傻腦吃貓砂,就指著我,說:「我要這隻。」
當時他們只想領養一隻小貓,現在回想起來不免有點後悔,
覺得應該將我們兩姊妹一起帶走,不用分開。
貓波從此多了個小流羅。
我被收養後,主人上班時,一看桌上的貓新聞照片,
是九六年年底三頭在慈雲山被小孩子虐待,其後被動物協會救回的小貓,
其中兩隻就跟我和我的姊妹一模一樣,依照我到動物協會的時間,
和職員對我這麼關顧,對於如此快被人收養而表現得很高興的樣子,
也就令人覺得有點可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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